科技龍頭最大敵人──法律(譚新強)
上周歐盟經6年調查,宣布Google犯了反壟斷法罰款27.4億美元,Google母公司Alphabet稱必定上訴,但罰款全數將在第二季入賬。理論上,雖然27.4億美元已是破紀錄的數額,卻對Alphabet的影響極微,皆因公司手上現金高達920億美元,每年盈利近200億美元。儘管如此,Alphabet的股價仍從高位跌了近8%,是近期已在調整中的FAAMG裏跌得最多的一隻。
我從前已指出過這些全球科技龍頭,未來面對最大的挑戰可能已不再是一些startup小公司,亦未必是這些巨無霸的互相競爭,而變成是歐、美、中這些大國或經濟體的反壟斷法。其實這些科技公司將面對的法律問題是多方面的,而且必將愈來愈複雜和困難,甚至可以影響到他們的生意模式、盈利和股票表現。
另一個好例子是所謂共享經濟如Uber、Airbnb等公司的牌照、監管和保險等問題。Uber的確在全球很多地方非常受歡迎,我一直都對其合法性存着懷疑,例如早前香港法庭已判決Uber司機違法,更可能沒有第三者保險,所以乘客冒着不少風險,最近執法亦加嚴了。香港肯定不是Uber面對法律問題的唯一地方,連在美國很多州份和城市都有,所以我從來都很難相信它值700億美元。
軟件公司獲極大優待
Airbnb的潛在法律問題亦不少,本來酒店和旅館是一個受到嚴格監管的行業,除牌照外,亦有消防、衞生等多種條例要求。開始時很多Airbnb的「旅館」都只是個人家庭在出外旅遊時,把自己的住屋租給一些年輕backpacking遊客,後來在很多大城市的Airbnb演變成無牌賓館,潛在不少風險。如不幸發生火災或其他嚴重事故,客人未必受到任何法律保障,Airbnb公司極可能面臨法律訴訟。
最近美國總統特朗普對傳媒的攻擊變本加厲,對象不止最大仇人CNN,上周再次經Twitter詆毁《華盛頓郵報》,更含糊指控亞馬遜是互聯網逃稅者。《華盛頓郵報》和亞馬遜不算同一集團,只是兩公司的大股東都是貝索斯(Jeff Bezos),最多只算兄弟公司。亞馬遜自稱從今年4月起,就在全美國收取銷售稅(除了5個沒有銷售稅的州)。從前亞馬遜經常鑽法律漏洞,法例只要求在州內有實體店或倉庫的公司才有收取銷售稅的義務,所以亞馬遜就故意只把物流中心放在沒有銷售稅或稅率很低的州份。如果政府真的跟它翻舊賬,未必完全沒事,況且亞馬遜的業務遍布全球,有關稅務問題就更複雜了。
長久以來,軟件公司在產品責任(Product Liability)、侵權法(Tort Law)、 消費者保護(Consumer Protection)等法律上,得到極大的優惠和寬容對待,跟其他絕大多數行業都不一樣,尤其是關乎人身安全的如醫藥。一般軟件公司都要求客戶在使用前必須贊同放棄大部分追究責任的權利。美國過去在很多案例上,法庭都站在軟件公司那邊,判受了損失的消費者敗訴。
在互聯網年代,控方的難度就更高了,主要有三大困難:第一,很多服務都變成免費,因此如Google或Facebook等公司對產品和服務的水平和安全性,以至私隱等問題的責任就變得更糢糊和更低。第二,這些高科技系統非常複雜,很多時法庭沒能力去判斷這些公司對各種各樣的軟件故障(Software Bugs)和漏洞的責任程度,結果傾向偏幫軟件公司。第三,到現時為止,絕大部分的軟件都不會直接危害人身安全,最多導致金錢損失,所以連侵權法都較難用上。
責任愈小發展愈快
軟件公司需負的產品責任極低是一個大優勢,是推動整個行業高速發展的主要動力,正因如此,才能讓Facebook、微軟等由幾名年紀輕輕的college dropout創造企業神話。軟件crash掉沒甚大不了,reboot一次就是了,損失重要數據也有冤無路訴,惟有等待下一次軟件升級(有時手機升級完更大鑊)。對比之下,與醫療相關的公司所面對的產品責任大很多,Theranos的神話幻滅就是一個例子。
愈來愈多科技公司都不甘停留在虛擬世界,最佳例子是Tesla、Google、蘋果等都在發展無人駕駛。無人駕駛車是一台兩噸重的AI機械人,還會在道路上高速行駛,如出任何差池,隨時變成殺人兇器。很多人已在討論六十年代道德學上的一個經典思想實驗——Trolley Problem,其所指的是一輛在軌道上高速行駛的公交車,前面有5個人站在路軌上,已來不及煞車,你剛好站在路邊的換軌掣旁邊,可及時選擇把公交車轉到另一條軌道上,但不幸這條軌上亦站着一個人,那麼在道德和法律上,你應否拉掣選擇換軌「殺」一個人,從而拯救5個人的性命?
從前的思想實驗已變成無人駕駛公司工程師要面對的道德和法律問題。Trolley Problem只是AI結合其他科技的其中一個問題,未來將面臨更多、牽連更廣、更複雜的道德和法律問題。幾乎可肯定的是,就算無人駕駛的整體安全度很快就超越人類,法律的改變極可能遠遠落後。很多美國科技分析師跟我說,中國在這些道德問題上的糾結較少,所以有可能在無人駕駛技術應用上超越美國。這是褒還是貶呢?
加強監管或涉政治考慮
更長遠一點,AI等新科技不會再像過去般受到較少法律和政治干預,就算這些新科技有助提高生產效率,甚至令人類生活變得更豐足、更優閒,卻威脅到人類現有金融和經濟系統,或令到大部分人類不快樂(可能因為人類工作被AI取代,導致失業率大幅上升,但又能收到UBI,生活不愁,只是不爽),那麼可能需要政策和法律來監管和控制這些科技的發展和應用速度,情況恍如基因研究亦受到很多法例和政策限制。
最後一個考慮當然是政治,社交媒體、電商、AI或其他科技的崛起,將影響或威脅到某政府或國家的穩定和安全,那麼這些政府必企圖控制這些技術的發展,成功與否,和有什麼其他後果是另一回事。
特朗普攻擊亞馬遜的主因是政治,不是追稅。在中國,現在市值最大的兩家企業就是阿里巴巴和騰訊(00700),國企如工行(01398)、中石油(00857)和中移動(00941)等更大。他們當然非常聽話,惟未來面對的法律和政策問題必將有增無減。
中環資產持有蘋果、亞馬遜、Facebook、Google、Tesla、阿里巴巴、騰訊、中石油的財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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