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由專責部門處理地理空間資訊 (鄧淑明博士)
過去兩周都在這裏談論智慧燈柱內加設收發準確定位資訊功能的重要性,有朋友笑我有「職業病」。誠然,我接受的訓練是地理資訊系統,很明白這些眼看不到、手觸不及的資源,威力如何強大,不但可以改善生活,更可以改變世界。
香港過往在收集和管理地理資訊上,既運用衞星定位,又配合地面測量,系統相當完善。不過,隨着科技不斷進步,對地理空間資訊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時,一如許多地方因應不同需要,不同部門各自收集這些數據,少有整合和分析,不能完全發揮資訊的價值。印度的情況應該相當典型:十多個部門如科技部、環保局、民政局、水務局、農業局、通訊局等都各自製作位置收發系統,但互不相干,直到近年該國通訊局提出要成立一個全國地理空間資訊部,並於2016年推動《國家地理空間政策》,統合管理這些重要資產。
其實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等地早已有完善的政策、法例、標準和專責部門去收集和統一管理地理空間數據,更將數據與公眾分享,促使數據化成有價值及潛力的資產。美國環保局現今實行的《國家地理空間數據政策》,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已制定了雛形,規管全國環境項目中徵集和管理地理空間數據事宜。日本國土地理院則於2007年通過《地理空間情報活用推進基本法》,詳細列出如何獲取準確的地理空間資訊和應用的指引,確保所有地方政府也遵循同一套標準,也讓市民可以免費享用這些資訊。而加拿大的地理空間政策包含一系列指引、最佳範例、守則、程序,涵蓋了收集、管理、發布和使用數據的整個流程。至於官方組織「澳洲地球科學」,統籌澳洲各地方負責位置資訊的部門,確保資訊的收集和運用得宜,因為他們認為精準的空間數據有助多個產業發展,估計可於2030年前為澳洲帶來730億澳元收益。
香港許多基建都達到世界前列,技術先進之餘,更有專責部門。如果全港地理空間數據及定位資訊也有專責部門,並制定相應的法規政策,由相關的署局及部門執行,同時開放資訊與市民共享,不但能提升本港空間資訊的質量,更可為創科帶來契機!
在這個構想尚未落實前,我們也要把握機會,因此政府在考量智慧燈柱時,實在應該加入準確定位資訊的發放和接收功能,為未來鋪路。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讓我們坐言起行,切實在每一小步推動未來智慧城市的發展。
更多鄧淑明文章:
支持EJ Tech
如欲投稿、報料,發布新聞稿或採訪通知,按這裏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