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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過蘋果阿里谷歌的創新公司(高天佑)

By on February 13, 2015
Warby Parker四名創辦人商學院出身,不單是潮人,也是社運人,憑破格創意成功顛覆眼鏡行業。(網上圖片)

Warby Parker四名創辦人商學院出身,不單是潮人,也是社運人,憑破格創意成功顛覆眼鏡行業。(網上圖片)

日前收到阿里巴巴一封新聞稿,表示該公司剛獲美國權威創新雜誌Fast Company評為2015年第三大最具創新力公司,勝過排第四位的谷歌(Google),而僅次於第二位的蘋果(Apple)。這些都不令人驚訝,最意外是排第一位那家公司,相信很多人尚未聽過,是名為Warby Parker、創辦未夠5年的眼鏡品牌。

不滿傳統名牌食水深

該公司由美國華頓商學院(Wharton School of Business)4名學生於2010年創辦,這班學生都是典型的新一代,既是「潮人」,喜愛包括眼鏡等時尚衣飾,同時亦是「社運人」,全都有NGO經驗,關心公平貿易及產品背後意義。當然,出身美國其中一家最佳商學院,他們也屬「經濟人」,熟悉基本商業知識。

正因有這三重身份,他們行街「鳩嗚」時發現,市面上的高檔眼鏡框好像貴得離譜,動輒要300美元一副,但憑他們的知識,認為即使加上設計、物料、銷售、物流及雜費等開支,成本亦只需約30%,意味利潤率達70%,似乎食水頗深。據他們進一步追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全球近8成高檔眼鏡框品牌,包括Ray-Ban、Oakley及Oliver Peoples等,都由意大利集團Luxottica擁有,市場基本上缺乏競爭,令售價及利潤可長期高企。

找出原因後,他們決定打破此不合理的市場格局,坐言起行,向華頓商學院申請創業基金,成立了Warby Parker。這名稱有何深意?答案是冇,只是從他們共同喜愛的小說家Jack Kerouac一篇文章上抽出兩個音節鏗鏘的字眼,可說貫徹了新世代「認真地無聊,無聊地認真」之特色。

言歸正傳,Warby Parker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四大創新,首先是定價(Pricing),無論設計或物料都定位於最高端,其眼鏡框已成為國際時尚比賽的獲獎常客,可跟傳統名牌平起平坐。與此同時,該公司大幅壓縮利潤空間至30%以下,並主打網上銷售(只設小量陳列室)以節省租金及零售成本,務求把售價定於100美元左右,讓顧客毋須大破慳囊,也買得起高檔的時尚眼鏡框。

引入快銷時裝模式

由此衍生出第二點創新,就是該公司推出大量眼鏡框款式,且換款很快,等於把Zara、H&M等快銷時裝(Fast Fashion)模式引入眼鏡行業,加上售價夠平,讓消費者打破「一副眼鏡走天涯」的傳統觀念,可負擔同時擁有多副眼鏡,以配合每天不同衣着及場合。

第三點關乎服務噱頭,該公司讓顧客上載自己的2D或3D照片,在網上試戴眼鏡,這其實不算新鮮,不少品牌已有類似嘗試。最破格在於該公司容許任何人在網上選擇5副眼鏡框,然後免費寄到府上讓你親自試戴,喜歡的便留下並在網上付款,否則可原封寄回,整個過程全不收費。這看來風險及成本不低,但事實證明,顧客喜歡受信任及尊重的感覺,往往會以訂單作為回應。

最後一點看似商業意義不大,卻貫徹了4位創辦人作為「社運人」的身份,就是每當客人購買一副眼鏡,公司會送出另一副予有需要人士,即所謂buy 1 give 1。藉此,整個品牌的氣質便「升了呢」,在商業背後增添一重社會意義。

大家有否發覺,上述品牌創新似乎跟科技的關係不大。該公司的創辦人亦直言,從來沒視自己為電商(e-commerce)公司,而只是一家有點創新的眼鏡品牌。事實上,對於新世代來說,科網已像空氣般自然,過分執着於科網反而很out,並可能窒礙創新。

接下來更值得關注的,反而是像眼鏡這類傳統行業,會否由新世代帶出更多創新轉型。筆者認為,蘋果、阿里巴巴及谷歌或許不可能在港誕生,但Warby Parker的故事卻完全可在港上演,因本港也是時尚之都,商業基礎發達,亦有出色的商學院;而該品牌的眼鏡框,像不少意大利名牌一樣,大部分產於深圳的代工廠。故我們不必妄自菲薄,相反,創科局一旦成立後,在推動科網產業之餘,其實更應該思量如何為Warby Parker般創業故事的出現提供便利。

官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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