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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是否無敵?(方保僑)

By on July 14, 2015

 本文作者方保僑為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為《信報》撰寫專欄「科網人語」

信報資料圖片(黃俊耀 攝)

信報資料圖片(黃俊耀 攝)

共享經濟學(Sharing Economics)近年冒起得非常快,筆者不是經濟學專家,從網上找到的學術定義為「一門從收入分配方法去研究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新經濟學,從而改變勞動報酬的性質,以及改善資本主義經濟在微觀結構方面的缺陷」。

這個定義看來相當高深,簡單地說,是每個人都能租或借別人的財產,並交換金錢或其他報酬。舉一些實例,大家近年時常參與的眾籌項目(Crowdfunding),又或者一些回收廚餘後分發給窮人的社企項目,都算是共享經濟。

近年大行其道的Uber及Airbnb,也是共享經濟學的成功例子。Uber利用手機程式,提供租車及實時共乘服務,在全球58個國家、300個城市運作,該公司市值已達500億美元。Uber顛覆了整個業界的運作模式,很多顧客因為一般計程車服務質素非常參差,而轉用Uber租車服務。

不過,Uber在世界各地引起爭議,例如被質疑僱用沒有商業載客牌照的私家車(俗稱「白牌車」),而且可能沒有購買恰當的汽車保險,一旦發生意外未必有合理保障。

Airbnb同樣一推出便大受歡迎,那是一個讓大家出租房間的網站,也可讓旅客預訂遍布全世界的獨特房間。Airbnb在全球192個國家、3.3萬個城市有超過50萬個出租單位資料,該公司市值達200億美元。

與Uber一樣,酒店旅館和出租車行業在全世界均受很多法例監管,這兩個網站不約而同地在法律灰色地帶下運作。

共享經濟固然讓很多人盡用自己資產,但亦衍生出很多法律問題。有不少人指出,法例應該與時並進,但筆者認為,一門生意遊走在灰色地帶且沒有犯法,這當然沒有問題,可是,如果為了贏出便不擇手段,連明知違法的事情都做,或者鼓勵你的用戶去做,對不起,這便恕難苟同了。

每個行業如計程車或酒店都有其陰暗面,樹大有枯枝,要把他們納入正軌,便惟有用法律來解決。但如果是一位創業者,一開始便立心不良,不擇手段地爭取最大市場份額,那與黑社會有何分別?

共享經濟之所以發展得這麼快,很大程度要歸功於科技發展,筆者希望大家都利用科技改善生活,促進社會繁榮,而不是用來作奸犯科,令科技界蒙上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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