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貨經濟學(高天佑)
假貨問題一直存在,內地有「假銀行」騙取數億元資金,有「假大學」售賣證書,最近工商總局「將軍」阿里巴巴的淘寶網,假貨話題再熱起來,阿里亦不甘被指斥,跟工商總局開戰。賣貨假是否十惡不赦呢?從道德角度看,很黑白分明,賣假貨肯定是錯;但從經濟及社會整體效益層面看,不少研究指出,假貨其實有其功用。
假貨亦可創多贏
歐盟委員會於2010年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最受爭議,否定了一直以來的傳統觀念,嘗試證明無論對於侵權方(例如中印及非洲等新興國家)或被侵權方(主要為歐美發達國家)來說,「假貨」都可以是利大於弊。
一方面,傳統觀念認為假貨泛濫會大大提升交易成本,讓各方缺乏互信,要費時失事驗證真偽,不利於社會整體效益。然而,這觀念可能只適用於成熟發達的社會,相反對於剛起步的落後經濟體,社會上未有健全的知識產權概念,同時居民還未負擔得起買真貨,那麼若太執着於「求真」,反而令很多社會活動無法進行,倒過來提升交易成本。
國際上有不少例子,例如台灣於1970年代科技業起飛,基礎條件之一是來自當年台北的光華商場,場內所售的電腦硬件、軟件及電腦書籍絕大部分是仿製、盜版或冒牌品,簡言之是假貨。這在道德上當然說不過去,但卻讓普羅年輕人都買得起電腦,有機會學習組裝硬件及編寫程式;相反若一定要買原裝IBM主機、正版視窗及授權電腦書籍,則只有極少數人可接觸電腦,不會有後來的科技騰飛。這亦適用於同期的南韓、早年的日本及90年代的內地。
另一例子是今天的印度,現時流通的外國進口藥物,絕大部分是當地山寨廠未獲授權而生產的仿製藥,售價往往只及原廠藥不足一成(藥物的最大成本在於前期研發,生產則所費有限)。因此最近內地愈來愈多癌症患者選擇遠赴印度治病續命,皆因一些標靶藥等貴價藥物,若在內地或本港注射,動輒要逾萬元一針,在印度則只需數十美元;這讓很多原本只能等死的患者得以延續壽命,甚或尋求治癒。
印度仿藥救窮人
對此情況,印度政府、外國藥廠及國際機構都很清楚,卻無計可施,因為印度人均GDP比中國內地還低75%,當地12億人真的負擔不起原廠藥,若不准他們生產山寨藥,數以億人根本無財力治病。近年這些印度仿製藥更出口到非洲及其他落後地區,印度撈到個「世界藥廠」稱號,連世衞組織亦曾承認,這對於全球人類健康確有功勞。
上述是假貨對「侵權方」的好處,至於對「被侵權方」,正常想法只會有壞處,然而歐盟委員會該份報告正是否定了此觀念。研究者指出,對西方的藥廠、奢侈品牌及高科技公司來說,根本難以從一些落後市場賺到錢;例如70年代的中國內地,極少人買得起正版LV袋或Nike波鞋,今天一些非洲國家也買不起正版iPhone,故這些地區假貨泛濫與否,對於「被侵權方」其實沒什麼影響。
有助蝕頭賺尾
另一方面,該報告指出,「被侵權方」若容許某些市場在某階段存在假貨,反而有培育市場及長遠推廣之效,待這些市場富裕起來後,便可透過法律手段或其他方法,引導消費者改買正版,等於養肥一隻鵝後慢慢再劏。筆者記得,微軟在90年代曾經對亞洲區的盜版視窗提供免費技術支援,原因是不希望用戶對視窗有負面印象,日後即使買得起正版也轉投Mac等其他系統。微軟創辦人蓋茨能成為世界首富,或因他早已深諳「蝕頭賺尾」之道。
當然,講到底,假貨的經濟效益只是短暫存在於某些特殊階段,當一個經濟體發展至中等水平,若想更上層樓,對假貨的撥亂反正必不可少,否則只會自食其害,嚴重窒礙創新與研發。今天的中國內地,無疑已踏進此一階段,故除了反貪打老虎,反山寨打假貨也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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