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共享數據大落後 (鄧淑明博士)
根據荷蘭一家導航服務公司TomTom的調查資料,港人每天花逾半小時塞車,一年平均虛耗145小時。因此,香港政府於去年12月中公布《香港智慧城市藍圖》的6個範疇之中,率先談及「智慧出行」。藍圖提及「安裝車內感應器讓駕駛者接收實時交通資訊」、「在所有主要幹道安裝約1200個交通探測器,提供實時交通資訊」。
其實,統計數字顯示,每個港人平均擁有超過兩部手機,坊間亦早有手機程式共享實時路面情況,包括路上事故及其他危險狀況,惟資料主要靠參與者主動提供,數據並不全面。香港如果能像外地般,結集並公開各個流動電訊商整合的客戶手機資料,哪段道路通暢無阻、哪個地鐵站出了事故,不就一目了然嗎?
根據美國法例定義,「整合資料」(Aggregate Information)意指綜合一組客戶的數據,個別客戶的身份及特徵已被移除,變成匿名資料並將之開放,方便市民之餘,也可激發社會創意,推動智慧城市發展,更大可促進經濟。
電動車生產商Tesla市值去年曾超越BMW等著名車廠;經營電召車業務的Uber,估值高達700億美元;Facebook花了190億美元買下盈利相對微小的WhatsApp;微軟收購招聘社交平台LinkedIn,作價262億美元。以上企業的共通點就是掌握龐大的數據,例如Tesla的電動車收集到的行車數據達13億英里,遠遠拋離Google的無人駕駛Waymo在過去8年累積的數百萬里數。
世界各國都意識到數據是「新石油」的道理,中東城巿杜拜便從去年開始售賣匿名的流動數據,例如交通流量、街道人流等,又開拓數據分析服務,估計每年盈利達29億美元;日本去年5月實施新的私隱條例,容許機構轉售匿名的客戶資訊,個人資料保障處長直言是希望促進商業分析業;美國也批准電訊商自由運用整合了的客戶資料;新加坡更加積極,其3間電訊商Singtel、Starhub和M1都提供數據分析服務。
香港方面,目前電訊商牌照依然規定不准把客戶資料作電訊以外用途;在《香港智慧城市藍圖》中,「空間數據共享平台」(CSDI)於2023年才可望實現,這樣的步伐怎不令人焦急?
新加坡未來經濟委員會(CFE)成員陳振聲一語中的,指出大數據的非凡價值,在於協助新加坡「突破土地狹小、人力不足和天然資源匱乏的限制」,這何嘗不是我們的共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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