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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賭性發作 ICO如接火棒 證監警告 詐騙陷阱恐一無所有

By on September 11, 2017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證監投資者教育中心總經理李博衛認為,ICO具有匿名及快速集資的特點,若集資涉及犯罪行為,執法機構會採取行動,投資者或無法取回資金。

證監投資者教育中心總經理李博衛認為,ICO具有匿名及快速集資的特點,若集資涉及犯罪行為,執法機構會採取行動,投資者或無法取回資金。

中港兩地聯手打壓首次代幣發行(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繼人民銀行等7個部委上周定性ICO為非法公開融資行為後,官方媒體新華社亦加入評論行列,昨日發文稱,圍繞着ICO所衍生的事情,無非是投資者賭性使然,「除了技術本身,難說有無辜者。」香港方面,證監會轄下投資者教育中心亦發文提醒投資者,要留意ICO可能涉及重大風險,而項目可能會失敗收場,甚至是一場騙局。

新華社文章提到,隨着比特幣(Bitcoin)風行後, 令不少投機者、詐騙者「動起了心思」,創造出各種「山寨幣」之外,更「生造」出ICO概念,有人更利用虛假的項目來騙財。文章指出,投資者覺得自己不會是最後一個接火棒,不懂內情的人盲目追求,而懂得的亦想着「火中取栗」,一切均源自賭性。文內以過去P2P(個人對個人)網上貸款為例,很難避免有人渾水摸魚,故投資者要加深了解,監管機構也要做得更好,減少市場內賭性,才能體現價值投資。

新科技高回報作招徠

隨着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開始令人關注,不少研發區塊鏈技術項目在網上集資,發行代幣以換取比特幣、以太幣(Ethereum)等虛擬貨幣,再換成現實的資金。投資者教育中心總經理李博衛認為,ICO所發行代幣可獲得項目的資產、利益或產品的擁有權或使用權,而代幣亦可在發行後交易。惟這類代幣甚至是其他虛擬貨幣,在許多地區內包括本港,均不是法定貨幣。

李博衛指騙徒或以新科技及高回報來吸引投資者,但可能只是詐騙陷阱。過去曾有網上交易平台,聲稱會提供保證回報,哄騙投資者買入「比特幣採礦合約」, 之後卻關閉平台,夾帶私逃。由於ICO具有匿名及快速集資的特點,可能被人用來洗黑錢,或者從事恐怖份子活動,若集資項目涉及犯罪行為,執法機構會採取法律行動,投資者可能無法取回資金。

縱使ICO研發項目是真實,但不代表能夠成功,類似招股書的「白皮書」內容亦未經過任何或無法核實。其他風險如交易平台倒閉、黑客入侵、幣價波動及流通情況等,投資者也須留意。證監會早前表明,ICO所發行代幣可能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所界定的「證券」,會受本港證券法例規管,投資者亦不要盲目跟風投機。

憂更多虛擬貨幣衍生

中環資產投資行政總裁譚新強直言,ICO已相當接近「龐氏騙局」,監管機構不出手才是奇怪,而所衍生出來的各種虛擬貨幣,亦存在風險,「冇監管,任佢印,還可以再分拆。」他認為,ICO迴避法規,不受到任何限制,但相信不少人是透過ICO來「圈錢」。「好像買月餅券一樣,但發行商是有機會倒閉的。」譚新強指出,隨着文化轉變,ICO或其他虛擬貨幣可能有一日不再受歡迎,結果被市場唾棄。他更擔心未來勢有更多虛擬貨幣出現,並透過左手交右手炒高幣價,希望芸芸虛擬貨幣中突圍而出,投資者要更加小心。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日前稱,並非希望一刀切禁止ICO,釐清指引有助項目發展,相信業界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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