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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境外專才所得稅上限15%
By 信報財經新聞 on June 24, 2019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
港府一直積極鼓勵港人到大灣區工作,專才稅務措施近日宣布正式落實,廣東省財政廳在上周六(22日)公布大灣區人才政策,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在珠三角9個城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上限為15%,而超過應納稅所得額15%的稅款,將獲大灣區9個城市的政府提供稅務補貼,相關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並試行一年,財政廳會先總結評估實施情況,一年後視乎情況作修訂。
公告指出,由於大灣區工作的境外人才緊張,故先行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個城市先試。以年薪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為例,原繳稅45萬元,市政府補貼30萬元後,只須繳稅15萬元。
試行一年 高薪族受惠
據財政廳表示,在計算繳稅額時將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經營所得,以及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專案獲得的補貼性所得等六大範疇。
有內地媒體引述稅務專家稱,相關措施主要為高薪人士帶來優惠,如年薪低於50萬元,基本上享受不到優惠政策。
除港人可獲專才稅務優惠外,通告又提到,目前取得香港入境計劃的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以及澳門、台灣和外籍人士,凡在珠三角9個城市工作,依法納稅,並取得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或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內地高等院校或科研機構的科研團隊成員、廣東省重點發展產業的管理人員,以及特殊專長緊缺急需人才,都符合申請稅務補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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