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級的創新科技政策 (呂婉瑩)
英國學者Roy Rothwell被視為是研究產業創新科技的先驅,一直認為政府政策對創新科技發展可以起非常積極作用,早在1983年他與Walter Zegveld的著作Industrial Innovation and Public Policy: Preparing for the 1980s and 1990s已提出政府可以做什麼去推動創新科技發展,包括:
一、供應層面:包括直接資金資助、提供融資渠道以及設立創投基金在內的財政支持;成立相關學校和培訓計劃提供人才;政府或公共研究技術提供有關支援。
二、需求層面:與創新科技公司訂立合作計劃,以及簽訂採購合約。
三、提供有利發展環境:在基建和公共服務上扶植創新科技產業建設;提供稅務優惠、專利保護以及獎勵去激發企業勇於創新;改善各種經濟、技術、貿易或外資監管制度去引導創新科技產業發展。
今次《施政報告》提出的創科產業發展政策,幾乎是照plug,正所謂大師一出手,便知有沒有,問題是,港府的執行力有幾勁?
近年成功利用創新科技轉型成功的是南韓,在九七金融風暴受到重創的南韓,當2003年時任總統盧武鉉提出「十大未來成長動力產業」計劃,鎖定了數碼電視及廣播、顯示器、智能服務機械人、未來型汽車、新世代半導體、新世代移動通訊、智能家居、數碼內容/軟件解決方案、新世代電池以及生物科技。這十個產業涉及多個不同政府部門,所以執行非常困難,但南韓政府在初期主要集中於如何將相關部門集合起來一起推動,這樣才可避免在推行時各部門各自為政。然後就是成立十大產業各自的研發計劃,政府投入經費支持。經過前期的強力政府主導後,逐漸改為政府與民間合作,變成由商業機構主導開發新技術和生產,政府負責改善和建設相關公共設施和條例支持,講得容易,難的是如何落實的「軟實力」。
內地政府推行政策的強勁執行力更加毋庸置疑,兩年前才提出《中國製造2025》,目標是透過提高製造業創新能力、推進訊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到2025年將中國變身為「製造強國」。推行才兩年,南韓有研究報告指出,在24個創新科技中南韓領先中國同業的領域,雙方差距不到一年。上周六中國北斗衞星導航系統成功在完全自主設計和製造的客機ARJ21-700上試飛,測試結果顯示,系統性能達到國外同類系統水準,其中瞬態和快速定位指標更是國際領先地位,中國衞星技術更上一層樓。
以香港現時的政治環境和官僚文化,欠缺的正是執行力,期望新人事新景象,不再是講就大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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