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電視牌照食之無味? (方保僑)
4 年前港視(01137)爭取免費電視牌照失敗,後來收購中移動香港的流動電視牌照,希望利用DTMB數碼電視制式取代CMMB制式廣播,但被通訊局拒絕。不過,現屆政府運作未夠一個月,通訊局上星期已宣布批出流動電視牌照予港視,並可以改用DVB-T2 Lite制式,但有以下限制:
1. 港視在開始採用DVB-T2 Lite制式一個月前,須以書面通知通訊局。
2. 港視須加密全部電視節目訊號,以確保通訊局認可裝置方可接收該台提供的流動電視服務。
3. 港視須確保加密系統安全,能夠偵測及阻止非認可裝置未獲授權下接收其流動電視服務。
4. 港視作為所有認可裝置的唯一供應及分銷商,所有裝置須有識別標籤。
5. 港視須防止有人供應、分銷及出售未經認可的接收裝置。
6. 港視須透過示範、試驗及測試,向通訊局或通訊辦證明其符合所有牌照條件。
DVB-T2技術於2000年後在歐洲推行,是第二代數碼電視廣播的歐洲制式,所以接收或廣播的儀器都已非常普遍。DVB-T2 Lite是其流動版本,如果有足夠頻寬,理論上除了高清也可以作4K廣播。但如何界定屬於流動電視廣播,藉以符合牌照條件,則有一些灰色地帶。
OTT才是大趨勢
無論如何,新政府運作未夠一個月,就已經發出流動電視牌照予港視,我認為是一個好徵象,但這是否代表新一屆政府將在短期內向港視發出免費電視牌照,則屬未知之數。
我當然期望港視多拍一些高質素節目,讓香港及全世界的觀眾收看。不過過了幾年之後,不論是流動電視牌照或免費電視牌照,其實吸引力已經大減,因為OTT網絡電視才是大趨勢。
Netflix早已席捲全球,而TVB亦大力推廣myTV SUPER及TVB Anywhere,ViuTV甚至未開台就已經推出Viu OTT程式向外地推廣,就連YouTube、Facebook甚至Apple也說要拍攝自家劇集及電影並推出OTT電視服務,可見OTT網絡電視才可真正令一個電視台面向全世界。相比之下, 流動電視牌照是否食之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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