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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企壟斷資訊 強勢如霸權 滲透日常生活

By on July 14, 2017

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專欄「StartupBeat 創科鬥室

現在攝錄鏡頭普及,網上監控變得容易,而科企可以收集市民大量資料,或有侵犯私隱之嫌。 (路透資料圖片)

網上監控變得容易,而科企可以收集市民大量資料,或有侵犯私隱之嫌。 (路透圖片)

Google的搜尋引擎影響力巨大,幾乎形成霸權,引來執法機構的干預。近日,Google被指觸犯歐盟反壟斷法,遭重罰24.2億歐羅(約215億港元)。

《信報》StartupBeat今次請來Innopage共同創辦人及行政總裁李勁華,一起探討科企如何在便利用戶和維持公平競爭之間作出平衡。

主持:尹思哲 《信報》科技編輯

嘉賓:李勁華 Innopage共同創辦人及行政總裁

尹:Google在2004年推出購物格價服務,協助用戶比較不同賣家,藉以選擇合意的產品,你搜尋的經驗又是如何?

李:我搜尋不同產品時,結果會顯示不同款式的產品資料,例如圖片及評論,方便用戶比較。

Google格價業務「獨步武林」

尹:現在冒起不少格價網站,比較不同的理財及旅遊產品,這是否市場趨勢?

李:現時用戶要求愈來愈高,除了產品價錢,亦講求品牌信譽及服務質素。例如在淘寶購物時,也有不同選項,包括店主評分,以滿足用戶各種要求。隨着格價服務愈趨複雜,能夠成為一門獨立的生意。

尹:不過歐盟認為,Google把格價相關的搜尋結果排列較前,損害中小型對手的利益,屬於反競爭行為。對於今次Google被重罰事件,你有何看法?

李:從兩個層面去分析,第一,反壟斷法有其作用,原意是保護新興行業及小型公司,以及限制大型企業以市場優勢去壟斷。

要思考的是,Google購物格價服務,到底會否影響其他格價網站的業務?不過我覺得,即使Google列出各款產品資料,其實都算不上格價。

因為真正的格價網站,是囊括產品的所有款式及資料,Google卻有篩選。據我所知,要把產品顯示在Google搜尋上,須經過很嚴格的審批。

此外,Google會向用戶提供知名品牌的店舖資訊,例如產品存貨情況。雖然用戶購物更加方便,但Google不會為用戶直接尋找最相宜的產品。

尹:其實這是廣告,品牌向Google支付廣告費後,讓產品搜尋結果排得更顯眼,而不是直接與格價網站競爭。如果這類廣告模式不被容許的話,Google很難經營下去。

李:Google的出現確是扼殺了不少舊有商業模式,例如Google Maps誕生後,再沒有人外出時拿着地圖,卻不一定要禁絕這服務。

尹思哲(右)及李勁華認為,科技巨企已掌握大量個人資訊,滲透大眾的日常生活。

尹思哲(右)及李勁華認為,科技巨企已掌握大量個人資訊,滲透大眾的日常生活。

橫掃吸用戶 中小企難敵

尹:Google、騰訊(00700)、蘋果等科技巨企,其權力日益擴大,你覺得他們是否霸權?

李:我也覺得,科技巨企霸權比以往更厲害,過往人們主要以科技進行一對一的通訊,時至今日,科技企業卻掌握不少個人資訊,對我們的朋友關係暸如指掌。

若新的競爭者嘗試去推翻這些霸權,將變得愈來愈困難。例如Facebook不斷擴展版圖,先後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吸納所有類別的用戶。

Snapchat能否取代Facebook,就是未知之數了。這些科技巨企需要被監管,因為他們在壟斷資訊。

尹:現時的科技企業似乎愈來愈進取,對嗎?

李:任何時代也一樣,我記得昔日的微軟也很進取,尤其是比爾蓋茨主政的年代,當年推出的網頁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把它自動安裝在Windows作業系統中,把網景(Netscape)打到落花流水。

直到微軟推出Windows XP的時候,歐盟指它觸犯反壟斷法,下令微軟把產品Windows Media Player分拆,不可再自動安裝在作業系統裏。

須制訂政策免過分蒐集資料

尹:但這樣分拆服務,讓用戶覺得麻煩。在便利用戶及維持公平競爭之間,到底應如何抉擇?

李:這的確難以拿捏,大家對歐盟判決有不同意見,但判決的精神在於:防止大企業惡意打壓較小的對手。

尹:科技企業已滲透日常生活,作為用戶有何辦法應付?

李:現時企業可運用人工智能及大數據協助分析, 得知用戶的生活模式。我們的日常生活裏,在不知不覺之間,助長這些科企成為霸權。

此外,隨着攝錄鏡頭普及,網上監控變得容易, 我們需要政府制訂政策,防止科企過分蒐集資料。

註:以上嘉賓訪問均屬個人意見,與本報立場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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