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侵權法律戰 (葉文瀚博士)
科技與傳媒界的關係,最近因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而日益緊張。美國《紐約時報》早前控告OpenAI及微軟侵權,將成為如何規範相關技術及分享其產生價值這場爭論的重要轉折點。
《紐約時報》稱,OpenAI和微軟通過旗下AI聊天機械人ChatGPT及搜尋引擎Bing,使用集團文章來訓練AI模型,並生成與該報原始作品高度相似的內容,侵犯集團版權。這些行為已對其品牌聲譽及收入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這宗訴訟呼應過去的法律糾紛,並確立了搜索引擎責任的框架。在過往的案件中,法院裁定,當搜尋引擎索引及顯示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或片段時,它們不用承擔侵權責任,因為這項活動被視為「合理使用」,以提供「轉化」服務。
然而,當前的生成式AI案件與搜索引擎先例存在關鍵區別。《紐約時報》強調,生成式AI系統提供的內容會逐字引用集團報道,顯示對其版權更直接的侵犯。此外,搜尋引擎主要把用戶定向到原始內容,像ChatGPT這樣的生成式AI服務卻直接回答問題,可能會取代用戶訪問原始來源的需要。以上差異引起對生成式AI貶低原創內容價值,並破壞媒體組織經濟可行性的擔憂。是次訴訟是一次大膽嘗試,旨在為保護媒體公司權利,以及確保他們能因生成式AI使用其內容而獲得公平賠償,奠定法律基礎。
但是,OpenAI及微軟堅決捍衞他們使用媒體內容的行為,聲稱其大型語言模型(LLM)是創造新穎原創表達作品的轉化工具,並強調其行為屬於「合理使用」豁免,理由是他們並非直接複製和分發受版權保護的材料,而是將之用作創新的催化劑。
隨着AI系統變得更複雜及獲廣泛採用,或會重塑我們對新聞、通訊及娛樂的消費方式。至於《紐約時報》與AI公司之間的法律戰,表明需更全面制定框架規範生成式AI,確保媒體組織的權利獲得保護。